各設區市、韓城市、楊凌示范區市場監管局,省質量技術評審中心,各檢驗檢測機構:
為全面貫徹全國認證認可檢驗檢測工作會議和全省市場監管工作會議精神,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檢驗檢測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市監檢測發〔2022〕26號)要求,加強檢驗檢測市場監管,嚴肅查處不實和虛假檢驗等違法違規行為,凈化檢驗檢測市場秩序,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省局決定于2022年4月至7月在全省開展重點領域檢驗檢測市場專項整治行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整治重點領域
本次專項整治行動的重點領域為醫療器械、食品、個體防護裝備、建筑材料、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體、碳排放核查、全民健身器材、司法鑒定、人防工程防護設備等9個領域的檢驗檢測機構。
二、專項整治工作目標
堅持“強基礎、嚴監管、搭平臺、促發展”的工作思路,持續強化檢驗檢測市場監管,通過開展重點領域檢驗檢測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嚴肅查處檢驗檢測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實現“查處一起、震懾一片,曝光一起、警示一片”的社會效果,依法規范檢驗檢測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市場準入環境、競爭環境、消費環境。通過集中行動和強化培訓,鍛煉各級特別是基層監管隊伍,全面提升我省檢驗檢測監管隊伍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專項整治和日常監管銜接等相關工作機制和制度,實現檢驗檢測監管規范化、制度化、長效化。
三、專項整治重點任務
本次重點領域檢驗檢測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由省局統一組織,省局負責確定重點檢查對象,各市級市場監管部門根據重點檢查對象合理制定檢查計劃并組織開展現場檢查及后續查處工作(省局選派技術專家支持)??h(區)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轄區內的重點領域檢驗檢測機構全面排查,督促機構做好自查。省質量技術評審中心負責專家選派及相關保障工作。
(一)嚴厲打擊檢驗檢測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主動作為,對專項整治重點領域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嚴格整頓。按照《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不實和虛假檢驗檢測報告相關規定,加大現場檢查中檢驗檢測報告抽查比例,嚴格追溯數據質量和真實性,從嚴從重查處未經檢驗檢測出具報告,偽造、變造原始數據、記錄,減少、遺漏或者變更標準等規定的應當檢驗檢測的項目,違反國家強制規定的檢驗檢測程序、方法,偽造他人檢驗檢測報告等行為。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一律由市級市場監管部門組織查處,對不屬于市場監管職能的及時移送相關職能部門。涉嫌構成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嚴肅處理。
(二)強化檢驗檢測機構主體責任意識。各檢驗檢測機構要積極參與誠信守法倡議行動,簽署誠信守法承諾書。自覺規范從業行為,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自查表(附件1)扎實開展全面自查,重點自查是否存在出具不實、虛假檢驗檢測報告,偽造他人檢驗檢測報告等行為。對自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確保依法依規開展檢驗檢測活動。
(三)嚴格落實“處罰到人”規定。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對專項整治中發現的不實、虛假檢驗檢測等違法違規問題,要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罰,同時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個人法律責任,依據《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禁業限制條款進行資格罰,確保“處罰到人”落到實處。
(四)推進檢驗檢測信用監管。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及信用監管相關要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公示相關行政檢查、行政處罰信息。對專項整治行動中查處的虛假或者嚴重失實檢驗檢測案件,依法依規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及時通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依法依規推動失信聯合懲戒。
四、專項整治時間安排
本次專項整治自即日起至7月31日,分4個階段推進。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20日前)
省局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動員部署,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專項整治工作任務,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級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公布舉報投訴電話、郵箱等方式擴大線索來源渠道,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參與到行動中來。
(二)機構自查階段(4月30日前)
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專項整治行動要求及自查表,逐項進行自查自糾,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完善。自查結束后,各檢驗檢測機構將加蓋印章的自查表PDF版上傳至陜西省市場監管局檢驗檢測機構自查報告上報系統(系統網址:http://113.200.73.49:8091/qydl.html,用戶名為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編號)。
(三)全面排查階段(5月1日至7月20日)
省局完成專項整治監管人員、技術專家培訓,專家分組,確定重點檢查對象??h(區)級市場監管部門對轄區內重點領域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全面排查,市級市場監管部門組織開展本轄區內重點檢查對象現場檢查。
(四)工作總結階段(7月20日至31日)
完成重點對象現場檢查及重點領域檢驗檢測機構全排查后,各市級市場監管部門對本轄區專項整治行動的開展情況進行總結評估,查漏補缺,形成總結報告(包含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經驗和做法、存在問題、原因分析、意見建議等內容)于7月31日前報省局認證監管處。
工作總結階段結束后,省局將根據工作開展情況,視情組織“回頭看”,確保檢驗檢測機構問題整改到位,處罰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夯實監管責任。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成立領導小組,指派專人負責專項整治工作。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準確把握專項整治工作標準要求,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精心組織謀劃,按照重點任務、時間節點,科學合理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細化措施,明確分工,周密部署,確保工作任務分解到位,夯實監管執法責任制,扎實推進專項整治各項工作。
(二)全面覆蓋,突出整治重點。各縣(區)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通知要求,督促指導轄區內檢驗檢測機構開展自查自糾,并對轄區內檢驗檢測機構實施全覆蓋排查,必要時可向上級局申請技術專家支持,對發現問題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存在違法違規等情況的機構,及時跟進處置。各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與省局的溝通協調,嚴格按照省局確定的重點檢查對象開展現場檢查工作,強化對縣(區)局的督促指導和檢查,確保自查自糾到位、監督檢查到位、問題整改到位、后續處置到位。省局將適時對各地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調研。
(三)嚴格執法,保持高壓態勢。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多部門聯合執法的優勢,積極與重點領域行業主管部門建立聯絡溝通機制,切實發揮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職能,構建監管新格局。對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堅決打擊,建立案件臺賬,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違法違規案件,清理整頓運行不規范的檢驗檢測機構。各地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在政府網站、“兩微一端”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廣泛征集線索,保持高壓態勢,發揮震懾作用,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四)多措并舉,健全長效機制。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總結工作成效,推廣典型經驗。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推進檢驗檢測落實主體責任,強化行政監管責任,綜合運用行政指導、提醒告誡、行政約談、行政處罰等手段,督促檢驗檢測機構履行法定責任和義務。持續加大基層監管人員培訓力度,探索建立部門間溝通協調、聯合抽查執法、信息共享、信用監管機制、聯合懲戒等具有長效性、穩定性和約束力的工作機制,提高監管效率。
(五)加強宣傳,暢通信息報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合作,借助傳統媒體、互聯網等渠道,主動宣傳,及時公開違法案件信息和典型案例,提高監管的影響力和震懾力,發動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到專項整治行動中來,鼓勵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為專項行動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各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整治行動工作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并指定專人及時上報工作信息于2022年4月20日前將信息聯絡員及投訴舉報電話(附件4)報省局認證監管處,每月3日前報送《2022年重點領域檢驗檢測市場專項整治檢查信息匯總表》(附件2),對社會影響較大的違法案件,涉及行政復議、訴訟的案件,隨時上報。
省局聯系人:李偉 029-86138400
省質量技術評審中心聯系人:馬雯瑤029-82289802
附件:1.2022年重點領域檢驗檢測市場專項整治自查表
2.2022年重點領域檢驗檢測市場專項整治檢查信息匯總表
3.專項整治行動信息報送工作要求
4.信息聯絡員及投訴舉報電話表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4日
附件1
2022年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自查表
基本信息 |
法人單位名稱 (必須與營業執照 或法人證書一致) |
單位地址 |
組織機構代碼 /社會信用代碼 |
法定 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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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資質認定的情況 |
被授權機構 名稱 |
證書 編號 |
發證機關 名稱 |
批準 日期 |
有效 日期 |
最高 管理者 |
最高管理者 聯系電話 |
技術 負責人 |
授權 簽字人 |
序號 |
自查內容 |
檢查方法及證明材料要求 |
是否發現問題 (選擇) |
問題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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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機構應為依法成立,能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法人單位或其他組織。 |
檢查法人證書、營業執照或授權文件: (1)企業性質的,應取得營業執照; (2)事業、機關應取得編辦批準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3)社團法人應取得民政部門批準的社團法人證書; (4)其他組織應當取得相應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5)非獨立法人的,應獲得所屬法人的授權,有授權文件及不干預檢驗檢測活動的聲明(或文件)。 (6)機構如果已經依法終止,應向資質認定管理部門申請注銷資質認定證書。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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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機構依法設立的異地分支機構,應通過資質認定。 |
檢驗檢測機構的異地分支機構應取得資質認定,分場所應納入資質認定范圍。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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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機構應具備獨立性、公正性地位。 |
(1)機構的業務或經營范圍中應包括檢驗、檢測或與之相關的內容。 (2)如機構還從事檢驗檢測以外的活動,應識別潛在的利益沖突,采取措施確保這些活動不影響其檢驗檢測的獨立性、公正性。 (3)機構的業務或經營范圍不應包含所檢驗檢測對象的生產、銷售、研發、維修等影響公正性的內容。 (4)機構的質量手冊和程序文件中應有確保檢驗檢測公正性、獨立性以及數據、結果和報告真實、客觀、準確、完整的規定。 (5)機構是否存在接受影響公正性的資助或者存在影響公正性的行為,如利用“國家中心”牌子或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等政策性業務進行有違公正性的不正當市場競爭情況。 (6)機構是否在其官方網站或者以其他公開方式對其遵守法定要求、獨立公正從業、履行社會責任、嚴守誠實信用等情況進行自我聲明。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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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機構應遵守相關保密規定。 |
機構應在其質量手冊或程序文件中規定保密措施,保證檢驗檢測活動中獲得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不外泄(法律法規有規定的除外)。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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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資質認定證書的能力范圍內從事檢驗檢測活動。 |
(1)機構應當按照資質認定能力附表范圍內的檢驗檢測標準、方法和項目參數等開展檢驗檢測工作。檢查是否存在超出資質認定證書規定能力范圍出具檢驗檢測報告的情況。 (2)資質認定證書被撤銷、注銷或吊銷,不得繼續為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或者結果。 (3)機構應在資質認定證書授權時間范圍內開展檢驗檢測工作。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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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檢驗檢測過程規范要求。 |
(1)機構及其人員是否違反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樣品管理、儀器設備管理與使用、檢驗檢測規程或者方法、數據傳輸與保存等要求進行檢驗檢測; (2)對不涉及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檢驗檢測規程或者方法,檢查是否與委托人作出約定。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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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人員管理要求。 |
(1)檢驗檢測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家以上檢驗檢測機構從業。 (2)檢驗檢測人員具備必要的技能、知識和培訓經歷,滿足相關崗位要求;授權簽字人具有滿足規定要求的技術能力。法律法規對檢驗檢測從業人員有執業資格規定或者禁止從事檢驗檢測活動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3)非授權簽字人不得簽發報告,授權簽字人在其授權領域范圍內簽發報告。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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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數據和信息管理要求。 |
機構應當對檢驗檢測活動的原始記錄和報告歸檔留存,保證其具有可追溯性。原始記錄和報告的保存期限應不少于6年。法律、法規有專門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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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持續符合資質認定條件和技術能力的要求。 |
(1)現有環境、設施滿足通過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項目需要。 (2)現有儀器設備滿足通過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項目需要。 (3)現有人員能夠滿足檢驗檢測需要。 (4)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各項管理文件制定合理,員工對質量管理相關要求認同、熟悉并有效運用。 (5)在環境、設施、設備及人員情況發生變化,不能持續符合資質認定要求時,不存在擅自對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數據和結果的行為。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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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規范出具檢驗檢測報告。 |
(1)按照相關標準和程序實施檢驗檢測活動。 (2)原始記錄與檢驗檢測報告具有可溯源性。 (3)檢驗檢測報告用語規范,依據明確;符合資質認定相關要求,符合合同約定要求。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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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正確使用資質認定標志、檢驗檢測機構公章或檢驗檢測專用章。 |
(1)機構應制定資質認定標志、檢驗檢測機構公章或檢驗檢測專用章的使用規定。 (2)在檢驗檢測報告中正確使用資質認定標志以及加蓋檢驗檢測機構公章或檢驗檢測專用章。 (3)不轉讓、出租、出借資質認定證書和標志;不偽造、變造、冒用資質認定證書和標志;不使用已失效、撤銷、注銷的資質認定證書和標志。 (4)不存在其他錯誤使用資質認定標志的行為。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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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不得出具不實檢驗檢測數據、結果和報告的要求。 |
機構及相關人員是否存在以下出具不實檢驗檢測數據、結果和報告的情形: (1)樣品的采集、標識、分發、流轉、制備、保存、處置不符合標準等規定,存在樣品污染、混淆、損毀、性狀異常改變等情形; (2)使用未經檢定或者校準的儀器、設備、設施; (3)違反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檢驗檢測規程或者方法; (4)未按照標準等規定傳輸、保存原始數據和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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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不得出具虛假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的要求。 |
機構及相關人員不得存在以下出具虛假檢驗檢測數據、結果和報告的情形: (1)未經檢驗檢測; (2)偽造、變造原始數據、記錄,或者未按照標準等規定采用原始數據、記錄; (3)減少、遺漏或者變更標準等規定的應當檢驗檢測的項目,或者改變關鍵檢驗檢測條件; (4)調換檢驗檢測樣品或者改變其原有狀態進行檢驗檢測; (5)偽造檢驗檢測機構公章或者檢驗檢測專用章,或者偽造授權簽字人簽名或者簽發時間。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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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規范實施分包。 |
(1)若存在分包需求,應制定有關分包規范實施的管理文件。 (2)實施分包的檢驗檢測項目事先取得委托方的同意,分包給已經取得相關項目資質認定和能力的檢驗檢測機構,并在檢驗檢測報告中注明分包情況和承擔分包項目的檢驗檢測機構。 (3)與分包方簽署的分包合同、分包方提供的完整報告應當歸檔,妥善保存。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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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機構情況發生變化時,及時辦理有關變更手續。 |
(1)機構名稱、地址、法人性質、法定代表人、最高管理者、技術負責人、授權簽字人等內容發生變化時,是否及時向資質認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 (2)資質認定檢驗檢測項目取消、檢驗檢測標準或方法等內容發生變更時,是否及時申請變更。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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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按要求上報開展檢驗檢測活動以及統計數據等信息。 |
(1)制定按期向資質認定部門上報持續符合相應條件和要求、遵守從業規范、開展檢驗檢測活動以及統計數據的制度,并按《檢驗檢測統計調查制度》的要求,及時、準確地上報相關統計信息。 (2)歸檔保存歷年上報的年度報告、統計數據,檢查資質認定部門網上系統本機構提交數據的情況。 (3)核查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及能力附表是否在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檢驗檢測機構查詢及信息公示平臺上進行公示。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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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參加能力驗證。 |
制定制度,按要求參加省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能力驗證。檢查本機構參加能力驗證的情況和結果。 |
(是/否/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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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偽造他人檢驗檢測報告 |
機構不得向外出具或提供偽造他人檢驗檢測報告 |
(是/否/不適用) |
附件2
2022年檢驗檢測市場專項整治行動檢查信息匯總表
領域 |
部門聯合情況(部門名稱) |
專項整治行動檢查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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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機構數(家) |
違法違規行為 |
處理/處罰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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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機構(家) |
其中:出具不實、虛假報告(家) |
責令改正/整改(家) |
撤銷/注銷(家) |
罰沒款(萬元) |
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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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有關醫療器械防護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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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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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防護裝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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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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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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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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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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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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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防護設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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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數 |
附件3
專項整治行動信息報送工作要求
一、報送內容
(一)各級市場監管監管部門開展專項行動的實施情況;
(二)在開展專項活動過程中好的經驗及做法;
(三)需要媒體曝光的典型案例;
(四)各級市場監管監管部門查辦的重大案件進展情況;
(五)各級打擊重點領域工作的進展情況,以及工作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六)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案件。
二、具體要求
(一)上報信息務必實事求是、準確無誤,動態類信息要言簡意賅、講求時效,參考類、調研性信息應力求創新、分析透徹、具有借鑒意義。
(二)重大案件信息的報送要注意時效性,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報送,新聞性信息應盡可能縮短報送時間。
(三)信息材料采用紙質文稿加電子郵件的方式報送,不宜公開或涉密信息,按有關制度執行。
附件4
信息聯絡員及投訴舉報電話表
單位 |
姓名 |
職務 |
聯系電話 |
投訴舉報電話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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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0-8813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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